7日央視做了一檔揭秘網絡推廣的節目,在節目中記者以暗訪的形式對多家網絡推廣公司進行了接觸,最后得出結論這些網絡推廣公司是做栽贓對手、炒作惡俗、刪帖子的業務,幾乎是無惡不作了,應該予以法律規范。筆者看后認同其部分觀點,但是據此把網絡推廣看做洪水猛獸未免有失偏頗。
網絡推廣作為一個新生行業,是伴隨著網絡信息深入到民眾生活生產中的趨勢應運而來,網絡信息的推廣和普通的電視廣告并沒有什么本質不同,都是讓公眾能夠接受到廠商提供的宣傳信息,只是網絡推廣因其互動性、即時性、爆發性等特點往往能帶動大眾參與討論,可以形成爭議事件。據2008年統計中國有4.3億網民,并且在不斷增加中,這么龐大的主流消費市場,并且是活躍的互動市場,網民的力量可以使王老吉這樣的企業從不知名到賣斷貨,也可以使三鹿這樣的企業一夜間分崩離析,轟然倒塌,任何廠商對此都不敢掉以輕心,廠商要做網絡推廣本意是好的,但一定要擦亮眼睛,杜絕參與負面低俗的炒作博出位,因為在這種網絡強大的力量里,網絡推手所起的作用也就是一根引線,最終發揮作用的還是廣大網民的參與力量,一件事情如何發展最終導向還是在網民的公德評判里,低俗及負面的終將被人們所拋棄。
從正面意義來說網絡推廣是中小企業良好的發展機遇,市場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命脈,誰搶占了市場高點誰就獲得了發展壯大的機會,相比大企業遍地撒廣告的財大氣粗,中小企業可以借助優秀的創意和手法來做宣傳,在和網民的互動同時將概念深入人心。如魯花花生油被曝后引發的血案,一個誤會引發的笑話娛樂網友的同時,也使品牌得到了推廣,一舉兩得。另外針對社會上的某些事件,廣大網友積極參與并最終使公義得以伸張,這在某種程序上來講也是網絡推廣,是網絡讓更多人知道并參與進來,形成強大的輿論力量。對網絡推廣行業我們不能一腳踏倒在爛泥里,網絡是把雙刃劍,更好的使用它才是最終目的。
在這個行業蹣跚起步的今天,我們看到了很多小公司或者團隊以各種出格的手段博出位,如記者所提到的栽贓、惡俗炒作等,這些是行業發展歷程上不規范的地方,更是這些公司或團隊不自律的表現,正如采訪中采訪中,網絡媒體協會馬曉霖所言:"為了抬高自身在行業的地位,擴大自己在行業的份額的占有,不惜去詆毀,去糟踐競爭對手,這實際上形成一種不正當商業競爭。我覺得這種態勢如果讓其發展下去的話,影響、惡化互聯網行業風氣還是小事,它敗壞整個商業競爭的一種氛圍。筆者也同樣認為這種搏出位的手段走入了歧途,偏離了網絡推廣的本意。微思網絡傳媒同樣認為網絡推廣公司無論使用何種推廣手法,都應遵循“不作惡”原則,具體到微思網絡推手而言,我們一直遵循以下原則:1.不違反法律法規,不發表反動言論;2.不用不正當手段替客戶打擊同行業對手;3.不做同行業負面;我們相信,只有完善自己的實力,多替客戶著想,用好的創意為客戶宣傳,占領市場這才是網絡推廣的本質,而以各種出位的方式來博出格的炒作終究會葬送了推廣公司自身的發展,更嚴重的會損傷客戶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影響到客戶的發展。
Wsker在此呼吁同行業者,做有原則負責任的從業者,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更要對廣大的網友負責,自覺抵制行業不良風氣,規范行業的發展,不要給行業抹上負面的陰影,不要讓民眾誤認為網絡推廣就是洪水猛獸,只有這樣行業才能取得更長久的發展,才能迎來更廣闊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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